吉林省旅游景区协会于2018年8月3日经吉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成立(吉民管〔2018〕41号),是由省内各类旅游景区、涉旅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院校等自愿组成的全省性、行业性、自律性、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,行业主管部门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。
协会立足全省文旅发展大局,广泛凝聚行业力量,现有会员单位178家,行业覆盖面广、代表性强:其中5A级景区9家、4A级景区61家、3A级及以下景区与涉旅企业94家、旅游院校14家,汇聚了吉林省旅游景区行业优质资源与中坚力量,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与号召力。
为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,协会设立多个专业分支机构与工作机构:专家咨询委员会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分会、旅游摄影分会、教育专业委员会、安全和应急专业委员会、融媒体与品牌推广专业委员会、数智文旅专业委员会,形成覆盖行业研究、标准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品牌推广、安全应急、智慧文旅等多领域的服务体系。
协会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政策,践行社会公德与行业操守;代表和维护旅游景区行业共同利益,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规范行业行为、强化行业自律、提升行业信誉;深入研究文旅发展新形势新问题,探索创新发展模式,持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与服务品质;充分发挥政府与行业、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与服务管理作用,全力服务吉林省旅游景区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业务范围:
1. 宣传贯彻国家和吉林省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,做好政策解读与行业引导;
2. 积极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、会员建议与合理诉求,争取政策支持,维护行业与会员合法权益;
3. 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与自律规范,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,规范市场秩序与经营行为;
4. 推进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建立会员信用档案,开展信用评价与信息共享,提升行业诚信水平;
5. 开展行业调查研究、数据统计与信息分析,为政府决策、行业规划与企业发展提供参考;
6. 总结推广行业先进经验,协助文旅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,推动景区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提升;
7. 组织开展行业咨询、专题培训、研讨交流、考察学习等活动,促进省内外及国际行业交流合作;
8. 开展旅游产品、服务质量、技能提升等培训与人才培养工作,受委托举办展会、交流会,推广行业新标准、新技术与新成果;
9. 编辑出版会刊、行业资讯与资料,搭建信息服务平台,为会员提供高效、精准的信息服务;
10. 承接省政府及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,当好参谋助手,做好行政补充;
11. 受相关国家级行业组织授权,负责吉林省研学旅行基地认定与初评申报工作;
12. 承担中国景区职业经理人(初中级)资质评价与培训试点工作,推动文旅行业人才队伍建设。
发展定位:协会自成立以来,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与支持下,坚持服务政府、服务会员、服务行业、服务社会的定位,积极发挥桥梁纽带、参谋助手、行业自律、资源整合作用,不断完善治理结构、优化服务功能、规范运行机制,着力构建体制合理、功能完备、结构优化、行为规范的现代行业协会体系。
今后,协会将持续聚焦行业提质增效、品牌塑造、人才培育与数字化转型,推动旅游景区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,不断提升行业凝聚力、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,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、助力吉林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。
